镇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镇江地处长江下游南岸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的镇江市,西接南京,东邻常州,北与扬州隔江相望。镇江的风景名胜无处不体现着自然与人文、山水与文化的交流与融洽。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金山之雄,焦山之秀,北固之险,南山之幽”,尤以“江、山、寺、洞、泉、林”景观俱全而著称,形成了优良的风景名胜体系,现有两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三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两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焦山十六景”,如华严月色、汲江观日、镜江夕照等自古闻名。南山重峦叠翠、清幽断俗,“鹤林烟雨”、“招隐红叶”更具特色。宝华山具有“林麓之美、峰峦之秀、洞壑之深、烟霞之胜”四大奇秀。先人三千多年前智慧的结晶,造就了金山“寺裹山”、焦山“山裹寺”和北固山“寺冠山”的精妙特色,堪称江南建筑艺术瑰宝。这些是山水文化游的基础,也是我市旅游资源的精粹。景观:镇江风光旖旎多姿,具有真山真水的独特风貌,古人以”天下第一江山”来形容镇江山水名胜之气势。最著名的风景区是沿江夹峙的京口三山:金山、焦山、北固山,以及南郊风景区。除”京口三山”外,城内还有一处尚可一去:西津古渡街(镇江市内西部云台山麓,是一条有千年历史的古街道)和镇江博物馆。金山以峙立著称,焦山以雄奇见长,北固山以险峭称奇,南郊则以幽静取胜。北固山景区内,甘露寺有石刻”天下第一山”,山巅的多景楼被誉为”天下第一楼”,后山最高的凌云亭有石刻”江山第一亭”;金山寺的冷泉有”天下第一泉”之称。镇江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降水协调,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4摄氏度,日照2113小时,无霜期238天,降水量106毫米。